注册的香港有限公司报税
香港公司资料
税务局通常会在有限公司成立后约 18 个月发出第一份利得税报税表。
有限公司在缴交已填妥税表的同时,必须附上由执业会计师审核之财务报表,以便税务局作评税用途。
一般情况下,税表在发出的一个月(新成立公司:三个月)内,必须填妥交回,阁下亦可委托会计公司向税务局申请延期。
如在公司在限期前未能呈交报税表,初步罚款为数仟元或以上不等;税务局亦可能对公司进行起诉
香港公司报税需要提供资料
必须提供主要财务报表如:资产负债表,损益表 及账簿以供安排核数之用。
报税可得文件
执业会计师的核数报告,已审核的资产负债表,损益表,利得税计算表,已填妥的报税表副本及相关的会议记录